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数字化在职员工人事档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在职员工的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项目(类别:服务)
二、采购方式和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综合计分标准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明确具备含“档案数字化”的服务项目。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21日08:00-17:30,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供应科(学生公寓内)现场报名领取(节假日除外)。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身份证原件)。
五、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2021年4月28日下午14:2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以采购供应科电话通知为准。
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申请文件。
六、报名和磋商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供应科(学生公寓内)。
七、本磋商公告将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 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采购联系人:高老师 08162962467;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0816229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