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我院11号楼广场景观改造及养护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11号楼广场景观改造及养护
二、项目编号:MYSYY院采(2024)211号
三、项目预算:17.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地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2、需求数量:详见“附件一”。
3、养护标准:详见“附件二”。
4、验收要求:竣工验收后按《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保活一年。
5、项目服务要求:
5.1、报价要求:按报价单报价(见附件一)
5.2、后期养护服务(以下逐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2.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具体需求改造并养护。
5.2.2、供应商应对绿植改造、养护中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商务及其它要求:
6.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并完成验收工作。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保活、养护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6.3 结算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款项;改造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评定方法: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附件二”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如有相同,由报价相同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至最低报价为成交供应商。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注:(1)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内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责任供应商自负。
八、报名资质文件要求:
1、报名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四)。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全套具备的条件及资格文件;
(2)报价清单(见附件三);
(3)项目清单及养护标准实质性响应表(不允许负偏离);
(4)供应商提供在施工实施阶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单独承诺函,未提供作无效处理)
(5)项目实施完成后质保期内如果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提供单独承诺函,未提供作无效处理)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响应文件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密封,响应文件应胶装,不能采用活页装订,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鲜章。
3、响应文件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10分钟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报名及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2、报名资料:按报名资质文件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报名资料PDF文件至3034797972@qq.com邮箱,邮件主题:11号楼广场景观改造项目+公司全称报名资料,提交后请电话告之。
3、报名咨询:钟老师,电话:0816-2962240
3.1、项目咨询:廖老师,电话:0816-2295750
3.2、监督部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16-2296253
3.3、党风廉政建设投诉电话:12388
4、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5点30分。
5、开标时间:以采购科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6、开标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如有变动,以采购科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公示公告:本项目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