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数据中心建设监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监理招标的内容为对上述建设项目所进行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三项控制、三项管理和一项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里以及组织协调。
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四川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标准与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工程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保密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从而使本工程“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监理范围:项目监理包括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等全过程监理。
供应商要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
供应商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理。
监理内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变更、保密控制,安全、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实施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部,各实施点至少有1名信息系统专业监理人员,监理组应对实施现场进行全面的控制,按监理计划具体实施,项目全过程旁站监理。监理部应设立专门人员或机构,以便行使行政事务及督促各实施点的监理工作;记录详细的工作日志,每周形成完整的工程周报,并于每周星期二上午向业主汇报工程项目情况;审阅中标人提交的变更设计、变更合同单价、变更工程量清单,报业主审批后执行。驻地监理组对实施的工程质量、进度、设备参数等合同内容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对承建单位参与项目设计的组织机构、人员及相关资质进行审核;
2)监督设计工作的执行和进展情况,控制设计质量;
3)对承建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伴随服务计划进行审核;
4)控制设计进度满足建设进度要求,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
5)协助实施投资控制;
6)协调承建单位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7)召开项目会议,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
8)审核承建单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9)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开发计划、采购计划、安装调试计划、测试计划;
10)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
11)对项目进行合理阶段划分;
12)组织项目监理例会;
13)定期汇报项目监理情况;
14)检查各项建设内容实施的环境准备情况;
15)对软硬件设备等进行到货测试验收;
16)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现场旁站;
17)监督项目实施组织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是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最小化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8)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
19)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20)审查项目培训计划、培训教材;
21)工程文档的整理归集,按照档案验收要求制定规范的监理过程用表、审核、监督承建单位制定标准文档模板,以及文档的提交计划。
监理工期:项目实施期间全过程监理。
(二)总体监理工作任务
实施阶段
1.审核承建单位项目建设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
2.审核承建单位的技术验证环境建设情况、技术验证方案和执行情况。
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开发计划、安装调试计划、测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
4.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的相关文档。
5.检查项目实施的环境准备情况。
6.对软硬件设备等进行到货验收。
7.监督项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最小化。
8.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
9.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10.代表委托方负责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
验收和试运行阶段
1.协助委托方制定验收程序和标准,审查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
2.协助委托方进行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测试及验收。
3.检查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
4.处理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
5.协调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
6.监督、检查并督促各承建单位对用户的培训工作。
7.协助并监督承建单位对委托方的项目整体移交。
1.监理服务合同;
2.项目招标文件;
3.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4.采购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
5.合同图纸及说明;
6.国家、项目所在地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采购人授予的其他权限;
8.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57号文);
10.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
11.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
(2)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3)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
(4)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5)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6)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业主单位批准;
(7)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8)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9)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4)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业主单位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向承建单位、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业主单位批准;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监督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业主单位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等内容;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协调;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6)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7)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以试运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验收的依据,以验收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3、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单位、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4、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
5、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与规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人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业主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协助采购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供应商一旦中标并签署合同生效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组织项目组成员进入现场工作,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制定监理规划。供应商应以经验、知识、技术和先进手段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等,有效保障采购人的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总目标的实现以及有利于信息化长远规划的实现。
(1)监理项目组人员整体要求
依据项目具体情况,为本项目配备的监理项目组成员,提供每周5*8日常驻场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驻场服务(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项目组常驻成员不得为同一人),根据项目实施密集程度和技术特性适时增加驻场人员,必要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加班。
供应商提供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兼职其它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采购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团队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具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签订合同时证书原件备查。
本项目供应商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点按阶段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
供应商需详细列出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他输出成果。监理输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监理规划 |
2 | 子项目资质审核记录 |
3 | 设备材料报审 |
4 | 需求变更确认 |
5 | 开(停、复、返)工令 |
6 | 实施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核记录 |
7 | 项目进度、延长工期、人员变更审核 |
8 | 监理通知单 |
9 | 监理工作联系单 |
10 | 监理例会或协调会会议纪要 |
11 | 监理周报或月报 |
12 | 造价变更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 |
13 | 验收、交接文件 |
14 |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15 | 项目试运行审批表 |
16 | 验收申请批复单 |
17 | 监理人员变更通知单 |
18 | 监理人员任命书 |
19 | 项目设备/材料/配件到货签收单 |
20 | 监理影像资料 |
21 | 项目实施方案报审表 |
22 | 项目单位资格报审表 |
23 |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
24 | 项目延期申请表 |
25 | 项目材料/设备/配件报审表 |
26 | 项目验收申请表 |
27 | 项目试运行申请表 |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从采购人获取的任何资料和重要信息,均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精神医学综合楼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完成终验。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该项目监理服务人员进场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精神医学综合楼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终验,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
四、项目限价:限价26.5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耗材配件)和产品(耗材配件)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7.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乙级及以上。
七、报名需知
1.凡有意响应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印章)。
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做成PDF文件发至邮箱:16127941@qq.com,并电话告知(0816-2962240)。
3.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下午5:00(法定公休日除外)。
4.纸质报名资料请盖章后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自行编制,包含第六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5).响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表;
(7).服务方案等(自行编制);
(8).其他承诺或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序左侧胶装,每页加盖公司印章,需用档案袋密封,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鲜章。
3.响应文件请在电话通知时间前交至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联系人:张老师 2962240。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10分钟 。逾期未收到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招标时间:以采购科电话通知为准。请在通知的招标时段保持电话畅通。
九、其他相关
1.项目实施地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2.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技术咨询前往。
3.报名电话:张老师0816-2962240
4.技术咨询:陈老师 0816-2285105
5.监督电话:范老师 0816-2296253
6.党风廉政建设投诉电话:12388
十、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