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教具等一批采购公告
(第二次)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对教具等一批(体外除颤监护仪)进行公开招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教具等一批(体外除颤监护仪)
二、项目编号:syyylsb(2023)144号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产品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功能用途和参数要求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5 | 体外除颤监护仪 | 1. 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 分辨率800×480像素,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支持中文操作界面,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 2. 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AED功能适用于8岁以下人群,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3. 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20档,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360J。 4. 可升级选配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力选择:1/2/3/4/5/6/7/8/9/10/15/20/30/50 J 5. 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 6. 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 7. 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0min。 8. 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 9. 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0s。 10. 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 11. 心电波形速度支持50 mm/s、25 mm/s、12.5 mm/s、6.25 mm/s。 12. 通过心电电极片可监测的心律失常分析种类≥24种。 13. 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14. 配置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文字和灯光3种方式进行报警。 15. 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可存储8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16. 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含监护模块和治疗模块),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最大放电能量),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 17. 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44,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 | 1 | 32800 |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 。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非产品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的授权委托书。
6.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须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只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说明或产品分类界定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文件封面(模板详见附件1)。
2.本公司的营业执照。
3.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
4.法人和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方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773719571@qq.com(文件命名格式“公司名称+参与具体项目编号+参与具体项目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及资料提交: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八、响应时供应商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1.响应文件封面(模板详见附件2)。
2.产品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3)。
3.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包含采购公告中“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1-5点要求提供的材料);
4.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具体按照“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6点要求提供)。
5.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联系电话等内容)。
6. 法人和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 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按照“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6点要求提供)。
8.进口产品须提供公司间授权委托书。 (国产产品授权委托书可在响应文件里或设备验收阶段提供)。
9.响应产品的销售记录(至少3份三甲医院),如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
10.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资料(彩页、标准配置、技术参数、用户名单、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11.有专用耗材需报出专用耗材、试剂和易损件价格。
12.不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说明或产品分类界定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注:(1)响应文件按照以上顺序做成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须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以上文件正本每页均需加盖代理商鲜章。正本和副本须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等。参加不同项目请分别封装。
(2)所有资料及复印件清晰可辩,若资模糊不可分辨,视为未提供该页资料。
九、比选时间: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十、比选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供应科办公室
十一、项目咨询电话:0816-2962467 严老师
十二、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