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主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3-06-13发布 次浏览

因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投用在即,为保证投用后精神医学综合楼主要标识标牌安装到位、指示清晰,现拟对精神医学综合楼主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主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项目预算: 19.60万元。

3、采购要求:

3.1、项目要求:见附件一。

二、项目编号:MYSYY院采(202310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评定方法: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同等质量且最低报价如有相同,由报价相同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至最低报价为成交供应商。

五、项目实施及维护相关要求:

1、按照精神医学综合楼标识标牌最终设计方案及项目具体要求(附件一),于2023625日前完成精神医学综合楼主要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确保设计功能定位准确、指示清晰、安装美观。

2、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制作完成后3个月内,如遇安装标识标牌移位、脱落、破损等情况,中标方应在30分钟内安排专人到院进行无偿修复。

3、材质工艺不低于“附件一”的具体要求。

六、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医院在两个月内支付款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格、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八、报名资料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单(见附件一,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单位或法人授权书;

4)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自行编制,包含第七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5)项目实施及维护要求(自行编制)

6)售后承诺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响应文件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序左侧胶装,每页加盖公司印章,需用档案袋密封,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鲜章。

3、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10分钟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资料:按报名资质文件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报名资料PDF文件至3034797972@qq.com邮箱,邮件主题***公司***项目报名资料,提交后请电话告之。

2、报名咨询:钟先生,电话:0816-2962240

项目咨询:邓先生,电话:0816-2296110

监督部门联系人:范老师,电话:0816-2296253

党风廉政建设投诉电话:12388

3、报名时间:2023614日至2023616日下午530分。

4、开标时间:2023619日上午10点。

5、开标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如有变动,以采购科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公示公告:本项目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医院进行公示公告。

附件一:精神医学综合楼主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要求及报价单.xls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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