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对精神医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现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精神医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
二、采购方式和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综合计分标准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限价:30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3. 工程造价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具有该项目所需的专业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提供文件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确认函
(2)开标一览表(报价、周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7)响应供应商类似业绩表;
(8)响应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项目实施方案;
(10)其他评分所需资料。
2、响应文件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按序左侧胶装,需用档案袋密封,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鲜章。
3、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始时间前10分钟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提交报名资料并登记后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
3、报名咨询:高老师,电 话:0816-2962467
监督部门联系人:蒋老师,电 话:0816-2296253
4、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磋商时间:2020年9月25日14时30分。
6、磋商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如有变动,以采购科电话通知为准)。
八、公示公告:本项目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