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于建设项目需要 ,拟对“精神科日间病房房屋拆除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日间病房房屋拆除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地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2.拆除建设面积:约450平方米(采购人指定拆除范围)
3.结构形式:混合结构(砖混结构、轻钢屋架、树脂瓦屋面)
4.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全部房屋拆除至地面±0为止,并清理完现场内全部建渣。
5.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评定方法:两种(1)采用供应商支付采购人补偿款方式报价者,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为成交供应商;(2)采用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施工费用方式报价者,则为最低评标价法,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最低报价如有相同,由报价相同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至最低报价为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8.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物拆除)。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工程采用包干价中标方式,拆除废旧材料、建渣全部由中标单位处置。本项目为一轮或多轮报价,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报价方式分为如下两种:
(1)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人补偿款:人民币 元,补偿款报价最高者为本次项目中标单位。3个工作日内,缴纳补偿款后方可签订拆除施工合同。
(2)采购人支付中标单位:人民币 元,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拆除、清理建渣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项。
以上两种方式,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价。
2.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须在签订拆除施工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交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交纳,视为自动弃权,采购人有权依次选择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将在房屋全部拆除、建渣全部清理完成、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采购人负责提供办理房屋拆除所有证件的相关资料,中标单位负责办理房屋拆除的相关证件及费用,可计算到报价中。
4.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供应商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安全文明施工: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递交相关拆除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搭建围挡;现场所有安全及其他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环保、降尘、降噪要符合环保要求。
七、报名资质文件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报名及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资料:按报名资质文件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报名资料PDF文件至3034797972@qq.com邮箱,邮件主题***公司***项目报名资料,提交后请电话告之。
2、报名咨询:钟先生,电话:0816-2962240
项目咨询:杨先生,电话:0816-2271682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电话:0816-2296253
党风廉政建设投诉电话:12388
3、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5点30分。
4、开标时间:2022年6月17日下午2点。
5、开标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如有变动,以采购科电话通知为准)。
6、谈判现场要求:供应商只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一人,持48小时内核酸检查报告,到达报价地点携带单位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签到及报价,以上人员须遵守现场开标及报价纪律,否则对于性质恶劣者采购人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报价。
七、公示公告:本项目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