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慰问品定点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和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限价: 29万/年
四、采购项目要求: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需选定一家慰问品定点供应商,负责按照医院的不同需求提供、配送慰问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能力;
5. 营业范围包含副食用品、生活用品、日杂产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响应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印章。
2.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做成PDF文件(PDF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发至邮箱:16127941@qq.com,邮件主题:公司全称+项目名称,递交后请电话告之。待审核合格后,采购科将采购文件回传至报名人邮箱(如未领到采购文件,请电话咨询0816-2962240)。
3.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请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序左侧胶装,每页加盖公司印章,需用档案袋密封,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需同时准备盖章版的PDF文档,采购磋商开始后,采购科电话通知后,将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2.响应文件无须现场递交,请邮寄至: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 张老师:2962240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10分钟。逾期未收到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招标时间:以采购科电话通知为准。请在通知的招标时段保持电话畅通。
八、其他相关
1.项目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
2.项目实施地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3.采购科联系人:张老师0816-2962240
4.项目咨询:刘老师13398490111
5.监督电话:0816-2296253
九、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