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固定资产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2021-10-21发布 次浏览

我院拟对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要求的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MYSYY(院采)201

三、评定办法:现场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资料,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报价相同者再次进行书面报价,直至有一家投标最高价胜出。

四、处置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必须在确定中标当天一次性将全部处置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交齐。履约保证金2万元。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交纳,视为自动弃权,采购人有权依次选择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将在指定资产全部拆除、建渣全部清理完成、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开户行:工行游仙支行

银行账号:2308413109026404128

交款截止时间:20211029日 下午1700

五、采购要求:

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压氧舱设备进行拆除并在5个工作日内清场完毕,拆除的物资、建渣全部由成交单位处置;实行总价包干。

(一)拆除方案

拆除已停用的高压氧舱设备,拆除物资、建渣全部由成交单位处置;

(二)技术要求

    1.成交人自行配备该拆除工作的机械,成交人应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人应在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详细施工方案,服从采购人管理。

    3.成交人应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防尘、降噪)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部门和环保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成交人在拆除过程中造成成交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所有赔偿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若司法机构认定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成交人追赔。

    4.成交人应充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设立专人安全岗位并统一佩戴工作牌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上岗、设立安全警示标语、设立防护网、隔离栏杆等安全措施。

(三)安全责任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的书面承诺函原件(如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现场踏勘:采购人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报名后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回收相关业务;

2、现场切割人员需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证;

七、报名资质文件要求:

1、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评选现场供应商须提交资质资料: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回收相关业务)

(二)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资质证书

九、报名及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持48小时内核酸检查报告现场报名

2、报名咨询:钟先生,电话:0816-2962240

项目咨询:孙先生,电话:13990159470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816-2296253

3、报名时间: 20211022日至20211026日下午530分。

4、开标时间:20211027日下午1430分。

5、开标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

十、公示公告:本项目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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