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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流程

2022-03-17发布 次浏览

尊敬的病员同志:

您好!我院病案科可为您提供病历复印业务,为减少您来回奔波,请您仔细阅读以下病历复印流程,谢谢!

一、病历复印时间:一般在出院后10天左右,为减少您来回奔波,现场复印前可提前电话咨询病案科,咨询电话0816-2271373

二、 病历复印地点:病案科(三医院家属区雅味轩职工食堂对面一楼)

三、病案科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病历复印需携带的资料:                                

1.患者本人复印:请携带出院证明、出院结账发票、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非患者本人复印:请携带出院证明、出院结账发票、患者及被委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3.特殊人群复印:

1)未成年人(十八岁以下)病历复印:

需出具:(1)患者的出院证;(2)患者的出院结账发票;(3)患者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与患者在一起的,出具户口本原件;如患者单独一个户口,出具出生证明或者出具关系证明;如患者与他人在一起的,出具患者户口本人户主的授权委托书);(4)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死亡患者病历复印:

1、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直系)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的:

需出具:(1)患者的死亡证明、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2)复印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与死亡患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户口与死亡患者在一起的,出具户口本原件;户口与死亡患者不在一起的,出具关系证明。)

2、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的非直系亲属的:

除具备以上证明材料以外,还应出具死亡患者近亲属授权申请人复印病历的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无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病历复印:

需出具:(1)患者的出院证;(2)患者的出院结账发票;(3)患者与近亲属的关系证明(如户口与患者在一起的,出具户口本原件;如患者未与近亲属在一起的,出具关系证明;如近亲属授权他人委托办理的,出具患者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保险机构复印病历

需出具: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提供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5)公检法因办案复印病历

需出具:公安、司法机关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其他:

1我院可为您提供病历邮政代寄业务 详情咨询病案科,咨询电话:0816-2271373

2复印非本年度的病历,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816-227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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