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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价格【2016】660号),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8月20日-8月29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监督电话: 0816-2296103
绵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投诉电话 0816-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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