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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新药申请的通知

2024-07-02发布 次浏览

临床科室、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药品供应目录,满足我院就医人群的药物治疗需求,适应我院病种结构变化和临床专业发展需求,医院将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新药申报原则必须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https://www.scyxzbcg.cn/)挂网品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所述报销范围的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的品种优先。

各申报科室及配送企业须准确填写并上报信息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接受信息更正与资料补充,如因信息错误或资料缺失导致申报无效,后果自负,虚报资料取消新药遴选资格。

申请科室审批人为该科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由申请人本人到药品调剂科领取相关表格,需将填写后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6491780@qq.com)。

配送企业提出新药申请的,需将申请资料的电子版及加盖配送企业公章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6491780@qq.com)。

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7:00。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附件: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药申报表(临床科室)

2.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药申报表 (配送企业)

附件.zip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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